如果有人告诉你
有一种叫做 “跑 分” 的网上兼职
不要本钱、动动手指、刷刷流水
就能月薪过万
听起来是不是很让人心动
“鸿运当头”还是“铤而走险”
2月3日
分局庄市派出所在排查过程中
发现了点“有意思的东西”
有人在“跑分”
“跑分”通常是指
用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
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
为他人代收款
再将钱转到指定账户
深入调查后发现
这是一个内部分工明确的
“洗钱”团伙,流水近百万
有人负责在出租屋附近“望风”
有人负责接送“卡奴”“跑腿”
有人负责联系“客户”“揽活”
犯罪嫌疑人郦某某就是通过
网上“揽活”
在通过拉朋友“入伙”分工包干
逐渐完善“产业链”
搞清楚其团伙“首脑”后
民警决定按兵不动
顺着线索整个犯罪网络挖出来
2月9日
万事俱备,展开抓捕
曹某某、何某某和郦某某等犯罪嫌疑人
在多地同时落网
目前
小课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跑分”等洗钱行为不仅涉及上述罪名,还可能成为上游犯罪分子犯罪活动的共犯。
近年来,“跑分”犯罪呈年轻化的趋势,一些涉世未深的年轻人被不法分子拉拢诱惑,为其转移赃款、“跑分”洗钱,最终使自己身陷囹圄。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切勿因蝇头小利便将银行卡、电话卡等出售给他人,以免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